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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网融合集成播控平台

手机播控平台建设背景

2009年11月16日,广电总局下发网发字【2009】118号文件"关于换发3G手机电视服务许可证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要求持有手机电视集成播控牌照的机构应建设集成播控平台,验收通过后换发3G手机电视服务许可证。

2009年,广电总局下发了《关于促进我国3G手机电视(专网)内容建设和发展的意见》、《3G手机电视集成播控平台服务规范(试行)》、《3G手机视听节目集成播控平台建设规范》、《3G手机视听节目内容服务平台建设规范》等相关文件,对3G手机电视的发展提出了指导性意见和规范要求。遵照以上指导意见和规范要求,结合国际台的实际情况,给出了相关基础设施平台建设的建议。

广电总局给出的"3G手机电视(专网)流程框图"如下:

同时,根据内容本身的生命周期,广电总局将其分为了以下几大生产环节:

内容生产,内容服务,内容播控,内容分发,内容消费 五大生产环节

  • 内容生产环节是手机电视内容产业的供应源头;
  • 内容服务环节是推动产业发展的重要基础;
  • 内容播控环节是产业链良性循环发展的核心关键;
  • 内容分发环节是推动手机电视大规模推广应用的技术前提和保障;
  • 内容消费环节是产业发展的根本动力。

3G手机集成播控平台方案

1 手机播控平台功能架构

手机播控平台系统功能设计如下:

2 手机播控平台基本功能

集成播控管理系统

  1. 用户权限管理
  2. 多内容服务平台接入
  3. 节目发布管理
  4. 节目发布管理
  5. 产品打包
  6. 指定开通关闭用户内容
  7. 上下线控制
  8. 运营数据查询
  9. 搜索功能

用户访问系统

完全满足广电总局的要求,支持一级EPG页面为所有内容服务平台的CP呼号,二级EPG页面为某CP的频道、栏目、节目、其中CP的呼号、CP的频道和栏目。
用户访问系统主要支持 用户登录、业务鉴权、业务订购、手机点播、用户鉴权、用户收费、终端适配等功能。

3手机播控平台安全设计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 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对信息安全建设的要求
  • 满足行业性规范对信息安全建设的要求。
  • 符合党政机关的信息安全建设指导方针:《党政机关信息系统安全指南》、《党政机关信息系统安全测评规范》等
  • 符合有关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的相关规定:《电子政务信息安全保障技术框架》、《电子政务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实施指南》等

安全方案设计

手机播控平台建设,从物理链路层、网络层、系统层、应用层和管理层几个进行相关的安全建设。

网络安全:防火墙、防病毒、内容网络安全控制

数据安全:支持NAS、SAN、IP-SAN不同的数据安全存储技术。支持数据独立性、数据安全性、数据完整性、并发控制、故障恢复等方面的功能支持。推荐SAN方案。

播出安全:手机电视视频内容安全是受广电总局直接监管和控制的。针对正在播出的直播或轮播和已经上线的点播内容或者某些产品的内容,如果需要作出紧急下线的时候,需要集成播控平台发挥其关键作用,可以在第一时间对所有相关的内容进行紧急下线管理控制。其系统的关键就在于可以控制所有正在上线的业务,并且通过控制集成播控平台启动备播内容,把对用户的影响降到最低。

4手机播控平台组网架构